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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冬天,奥地利阿尔卑斯山的寒风,把一个本该普通的登山故事,硬生生吹成了一场法律与人性交织的风暴。
主角不是别人,是36岁的托马斯·普兰伯格——一个在当地算得上有点经验的登山者;而另一方,是他33岁的女友克斯汀·古特纳,一个从未在冬季高海拔山区徒步过的普通人。
两人一起爬上了奥地利最高峰大格洛克纳山,结果她倒在离峰顶只剩150英尺的地方,冻死在风雪中。
他独自下山,四个小时后才第一次拨出求救电话,而那通电话,还不是打给紧急救援的。
这事一出,整个欧洲都炸了。
但咱们中国人看这事儿,不光是看热闹,更看得出背后一层层剥开的细节里,藏着多少让人脊背发凉的迟疑、错判,甚至——选择。
先说说那天他们到底干了什么。
大格洛克纳山海拔接近3800米(原文用的是英尺,换算后就是这数),冬天的温度动不动就冲到零下20摄氏度,加上风寒效应,体感温度可能直接跌破零下30。
这种地方,别说穿软底靴了,就算专业高山靴没配好保暖层,脚趾头都可能在几小时内冻坏。
展开剩余91%而古特纳穿的,据调查人员说,就是一双普通城市用的软靴——根本不适合任何高海拔冬季地形。
她不是专业登山者,甚至可能连“高山反应”这个词都没听过。
普兰伯格带她走的路线,是本地老手都得掂量再三的冬季陡坡,更别说一个零经验的新手了。
可他们还是去了。
而且出发时间比原计划晚。
这就等于把本就不宽裕的白天,硬生生压缩得更短。
高山徒步讲究“早出早归”,太阳一落,气温断崖式下降,体能迅速流失,判断力急剧下滑。
他们晚上8点50分左右被困——这时候天早黑透了,头灯电量有限,风雪中视线几乎为零。
古特纳在离顶峰只剩一步之遥的地方虚脱,体温过低,意识模糊。
正常人这时候该干啥?
立刻找遮蔽、用应急毯包裹、拨打高山救援专线。
但普兰伯格没做这些。
他干了什么?
他先是沉默。
晚上10点50分,一架警用直升机就在头顶盘旋,那是他最明确、最直接的求救机会。
可他没挥手,没打灯,没发出任何信号。
他选择安静地坐在风雪里,陪着一个快要失去意识的人,却什么都没做。
直到凌晨12点35分——也就是出事近四个小时后——他才第一次拨通高山警察的电话。
通话时间很短,态度模糊,没说清楚位置,也没强调女友已濒临失温。
更离谱的是,打完电话,他把手机调成静音,然后……走了。
对,他走了。
留下古特纳一个人,在峰顶十字架下方约50米处,没遮没挡,没毯子,没热源,连个背风的石头缝都没找。
野外监控摄像头拍到的画面,冷得不像人间:晚上6点,两个头灯的光点缓慢向上爬;六小时后,其中一个光点彻底熄灭,另一个却还在移动——那是普兰伯格的头灯,正独自横越山脊,朝另一个方向下撤。
凌晨2点,他把她留在那儿;3点30分,他才再次打电话。
这时候,救援队其实已经试图出动,但风太大,直升机根本无法悬停。
等第二天上午10点,地面队伍终于摸到现场,古特纳的身体早已僵硬。
死因明确:失温致死。
不是意外滑坠,不是雪崩,不是突发疾病——就是活活冻死的。
而她死前最后几小时,身边唯一能救她的人,选择了离开,且没留下任何保护措施。
这已经不是“判断失误”能解释的了。
检方直接用了“重大过失致人死亡”来定性。
在奥地利法律里,这条罪名成立,最高可判三年监禁。
关键在于,普兰伯格不是普通人——他是有经验的登山者。
这意味着他清楚高海拔失温的进展速度,知道应急毯哪怕裹一层都能多撑一两个小时,明白在气温零下20度时,让一个失去行动能力的人暴露在外等于宣判死刑。
可他什么都没做。
他甚至连尝试都没做。
更让人琢磨的是他的社交媒体操作。
事件发生后不久,他在社交平台发了一条悼念文字:“我如此想念你。
这痛苦如此难以承受。
你永远在我心中。
没有你,时间毫无意义。”
语气真挚,情感浓烈,像是痛不欲生的爱人。
可问题是,如果真那么痛苦,为什么在她最需要你的时候,你选择沉默和离开?
更奇怪的是,这条帖子后来被他删了。
删帖本身不违法,但结合整个时间线,难免让人怀疑:这是真心悼念,还是危机公关的尝试?
他还和古特纳的父母一起签了讣告。
表面看,这是对逝者的尊重,是共同承担悲痛的表现。
但细想一下——一个被指控抛弃女友致其死亡的人,居然能和受害者家属共同署名发布死讯,这中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状态?
是家属暂时没怀疑他?
还是他用某种方式稳住了局面?
这些细节没人深挖,但恰恰是普通人最在意的部分:如果这事发生在中国,家属第一反应肯定是报警、查监控、要说法,而不是和嫌疑人一起发讣告。
当然,他通过律师库尔特·耶利内克坚决否认一切指控。
辩词核心就一句:“我离开是为了寻求帮助。”
听起来合理,对吧?
可问题在于,你离开之前,有没有做最基本的保命动作?
应急毯塞在背包里没拿出来,头灯还亮着说明设备有电,手机能拨号说明信号没断,但你就是没做任何延缓她死亡的事。
这不是“寻求帮助”,这是“放弃责任”。
真正的求助,是在确保对方暂时安全的前提下离开;而不是把她扔在风雪里,自己先保命。
而且,他下山的路线也奇怪。
监控拍到他不是原路返回,而是绕到山的另一侧。
这说明什么?
说明他可能早就盘算好了下撤路径,甚至可能在古特纳倒下前就犹豫要不要继续登顶。
一个真正以伴侣安全为先的人,会在对方体力不支时果断放弃登顶,找安全地带过夜。
但他没有。
他坚持走到离顶峰150英尺,然后眼睁睁看她倒下。
再说装备问题。
两人都没带足够的冬季高山装备。
高山徒步不是公园散步,尤其在阿尔卑斯山这种地形,气象瞬息万变,装备就是命。
应急保温毯、高热量食物、备用电池、卫星电话、高山帐篷——这些不是“可选项”,是“保命项”。
可他们的背包里,似乎啥都没有。
这不是穷,这是对自然的轻慢。
中国登山圈有句话:“山不杀人,人自找死。”
说得糙,但理不糙。
你把自然当背景板,自然就把你当祭品。
这事如果放在中国,会怎么处理?
咱们的高山救援体系虽然不如欧洲成熟,但对“过失致人死亡”的认定同样严格。
尤其在户外运动越来越普及的今天,组织者或同行者对同伴负有明确的安全义务。
你带一个没经验的人进高风险区域,就必须承担对应的责任。
这不是道德绑架,是法律常识。
国内已经有判例:驴友带新手进未开发山区,对方坠崖,带队者被判刑。
道理一样——你主动把她带到危险中,你就不能在危险来临时一走了之。
回到普兰伯格。
他不是第一次登山,也不是第一次带人。
他清楚规则,也清楚后果。
所以检方才敢用“重大过失”而不是“意外事故”来起诉。
意外是不可抗力,比如突然雪崩;过失是你本可以避免却没避免。
古特纳的死,每一步都有避免的可能:早点下撤、带足装备、及时报警、留下保温措施……但他每一步都选了最差的选项。
有人可能会说,人在极端环境下会慌乱,判断失常。
这没错。
但慌乱不等于完全不动。
哪怕他只是把女友拖到一块岩石后面,哪怕只是脱下自己的羽绒服盖住她,哪怕只是用登山绳把她固定在避风处——这些动作都不需要专业训练,只需要一点点人性本能。
可他连这些都没做。
这就不是慌乱,是冷漠。
或者更糟——是权衡之后的放弃。
别忘了,他们登顶的时间是晚上。
正常人谁会在冬天晚上爬大格洛克纳?
白天都危险,何况黑夜。
这本身就说明他们对风险毫无敬畏。
更讽刺的是,他们出发前可能还在社交平台发过“挑战自我”“征服高峰”之类的话——现代人总喜欢把冒险包装成浪漫,却忘了山从来不是用来“征服”的,是用来敬畏的。
现在,普兰伯格将在2025年2月于因斯布鲁克受审。
如果罪名成立,他最多坐三年牢。
三年,换一条命,很多人会觉得太轻。
但在欧洲的司法体系里,过失致死案判三年已经算重的了,尤其没有直接杀人意图的情况下。
可法律是法律,人心是人心。
公众的愤怒不在于刑期长短,而在于那种“本可以救她却没救”的事实。
这种事实,比任何凶器都锋利。
古特纳的朋友在她死后留言:“愿你在天堂安息。”
“悲伤的泪水背后,是回忆的微笑。”
“我们依然时常想起你。”
这些话朴素,但真诚。
没有谴责,没有追问,只有对一个鲜活生命突然消失的茫然和不舍。
而那个本该最痛苦的人,却在事发后删帖、签讣告、找律师、准备庭审——每一步都冷静得不像刚失去至亲的人。
这中间的温差,比阿尔卑斯山的寒风还刺骨。
其实类似的事,全球每年都有。
有人在雪山弃伴,有人在沙漠抛友,有人在海上独逃。
每次事发,舆论都炸锅,然后很快平息。
但每一次,都该让人重新思考:当我们把信任交给同行者,我们到底交出了什么?
是一段旅程的陪伴,还是一条命的托付?
登山圈有个不成文的规矩:“One for all, all for one.”
(一人有难,全体支援。)
这不是口号,是用无数尸体换来的教训。
你带一个人上山,你就得带她下山。
无论她多慢,多弱,多拖后腿。
因为山不会等你,但人应该等。
普兰伯格显然没懂这个。
或者,他懂,但选择了另一条路。
监控画面里,那个熄灭的头灯光点,成了古特纳生命最后的象征。
而另一个继续移动的光点,照见的不是希望,是人性在极端环境下的某种真实——冷得让人不敢细看。
这事没反转,也没阴谋论。
就是一个经验者,带着一个新手,走进了不该进的山,做了不该做的选择,然后,一个人回来了。
他现在要面对的,不只是法庭,还有全世界盯着他看的眼睛——那些眼睛不关心法律条文,只关心:在风雪中,你为什么没拉她一把?
2025年2月的审判,或许会给法律一个答案。
但人心的答案,早就有了。
他独自走下山的时候,风雪正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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